组建区卫生健康局。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,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职责,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,以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,组建区卫生健康局,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,保留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承担。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。
2020年2月15日,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“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烟政府机关”。
2021年11月,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授予“2016—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”称号